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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才 能 公 正

                  -----------胡韶文


----2005年5月初,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05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肖扬院长对全国法院系统如何开展这一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2005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2005年8月初,院党组对我院的 专项整改活动又进行了具体部署。2006年、2007年"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活动在我院继续开展。通过这项活动,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具体执行工作,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 执行工作必须防止随意性,必须树立良好的规范执行的意识。讲规范,就要严守规则,不能随意而行。随意性是规范执行的大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关键就是要在防止执行随意性上下功夫。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须由人来执行,再健全的法治也离不开人的要素。进行具体执行工作时是严守规范,还是任我所欲,则是法治与人治的分水岭。要防止执行中的随意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必须在每一名执行人员的思想中树立防止随意性的现代司法理念。很多执行人员规范执行的意识不强,缺乏现代法治应有的程序理念,还没有彻底摒弃"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因而导致执行中的许多随意之举。执行人员必须认识到,规范执行是公正执行的基石,随意执行则是公正执行的大敌。为此,要树立规则意识,对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树立细节意识,细节体现全局,要注意把规范执行的意识贯彻到执行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中,使当事人从每一个细节中都能感受到执行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这些年来,随着我院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执行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也在日益健全、完善,特别是执行程序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成效比较明显。应该说,我院规范执行行为的意识和水平都在不断提高。但也应看到,在实践中,我院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小问题也不容忽视。个别案件中执行的随意性不仅往往使人们对执行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且也确实容易给执行不公留下空间。要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就必须在防止执行随意性上下功夫。
----二、 要建立规范执行的长效机制。
----一座天平,如果长期不进行校验,很难保证计量的准确度;一支队伍,如果长期不进行教育,很难保证其行为的规范性。建立完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集体的智慧,调动每个执行人员在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务必要脚踏实地、逐步推进,发现一个问题就建章立制整改一个问题,最终真正做到事事有规范、招招有章法。
----通过这次活动,结合我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法院的成熟做法,我认为:在我院建立执行工作的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已势在必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就是公开案件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启动公开,法官是什么时候立案和通知被执行人的;执行人员公开,当事人可通过正当方式知道为自己办案的法官姓名和电话;执行措施公开,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进行了及时查封、扣押,拒不执行的是否被拘留等案件执行的关键部分,当事人都可了解到相关信息;强制措施公开;变价过程公开,也就是被执行财产的变卖情况;执行裁判公开,了解法院对案外人执行案件提出异议等裁定情况;中止执行公开;终结执行公开,法院须向当事人公开案件中止和终结的原因、结果;执行进度公开;执行卷宗公开,当事人可以凭借身份证及其他凭证到法院查询执行卷宗等10项内容。实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是民主法治的本质要求,它不仅可以有效告别以往案件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群众的合理怀疑,赢得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而且可以强化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这一制度的实施,也必将使我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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