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区领导提出的对建设工程要严格管理、严细制度、严肃作风、严厉惩戒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明确建设局监理人员及工地代表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特制定工程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一、质量控制系统过程

一)事前质量控制,指正式施工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具体办法为:

1、对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控制

       凡进场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监理人员及工地代表要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合格材料准予进场并填写合格材料进场通知单。施工单位对进场合格材料进行插牌。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3、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以及高程水准点。

4、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重点工程部位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5、严把开工关,监理人员及工地代表对现场各项施工准备检查后方可宣布开工。

二)事中质量控制

指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具体办法为:

1、监理人员及工地代表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及工地代表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4、认真行使质量检查监督权,在下述情况监理及工地代表要及时下达停工令:

①: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或采取改进措施不力还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②: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及工地代表查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③:对已发生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者。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5、现场监理及工地代表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质量状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指工程完工后质量控制,具体办法是: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图。

4、整理有关工程工期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二、质量控制要求及依据

1、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重点进行事前控制把质量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

2、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方法和《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监督。

3、处理质量问题要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立场坚定、严字当头、奖罚分明,绝不手软。

三、质量控制方法

建设局监理人员及建安公司工地代表在质量控制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各项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试验等方法,做好质量控制。

一)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1、审核施工单位开工报告;

2、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半成品质量检查报告;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周报;

5、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6、审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8、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

二)质量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前检查、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

2、检查方法:

①目测法:遵循看、摸、敲、照四个字:

看: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

摸:手感检查

敲: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

照: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部位,用镜子反射、灯光照射方法进行检查

②实测法:要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遵循靠、吊、量、套四字:

靠:用直尺、塞尺检查地面、墙面、屋面平整度

吊: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

量: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测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偏差

套: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如对阴阳角方正、踢脚线垂直度、预制构件方正等项目检查

③试验检查: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静载试验、稳定性试验、拉力试验等。

四、质量控制的组织

一)质量控制组织形式

1、质量控制管理界面

    区建设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建设局------监理公司------建安公司-------施工单位

2、重点工程建设局设专职项目负责人并配套现场质量监理员。建安公司委派工地代表,一般零星工程只委派建安公司工地代表,相应管理程序:项目负责------质量监理员------工地代表------施工单位

3、建设局对重点工程定期组织质检组进行现场监察,对一般工程项目则采取不定期现场监察或巡视检查。工地代表、质量监理员每2天向项目负责书面汇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4、建设局每周组织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并对本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进行评判。

二)质量控制责任制及处罚办法

1、质量控制责任

建设局监理人员和建安公司工地代表具有同等岗位职责

①:负责检查和控制项目的工程质量,组织单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阶段和施工验收;

②:审查施工材料,进行合格签证;

③:审查月进度工程质量,并签署意见;

④:审查和控制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并及时报告;

⑤:签发工程项目的现场通知和违规通知;

⑥:参加对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施工计划、方法、措施的审查;

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各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⑧:审查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值班记录、日报做分析汇总工作,编写分项工程周报;

⑨:负责收集保管工程项目各项记录、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

⑩:负责编写单位阶段报告,以及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处罚办法: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按程序施工的,监理人员和工地代表应立即责令停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最低500元,最高不限的处罚。

罚款的20%用于奖励及时发现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罚措施的监理人员和工地代表;

②:监理人员和工地代表如因责任心不强等原因,未认真履行质量监督检查、控制职能或不能及时发现或制止施工单位违章行为,出现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将连带处罚,除给施工单位相应处罚外,建设局将给失职监理人员和工地代表处施工单位罚款额20%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