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审计局职能概述

   

    审计机关是依法实行经济监督的行政执法部门。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维护财经秩序,保证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审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单位、地址

   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审计局

单位地址:白碱滩区政府二号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834009

单位电话:6983590

二、  工作职责

    1、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对本级行政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区直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程序:

    1、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任务。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

     4、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四、办事承诺:

  1、忠于职守,严守秘密,依法审计。

     2、杜绝“四难”现象,廉洁奉公,平等待人,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 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由本局工作人员相互监督。

  2、外部监督:由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执法依据: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白碱滩区审计局执法依据、处罚种类简表

 

 执法类别:审计            负责人:茆长生             联系电话 :6983590    

执法依据        名称

制定机关、

制定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条款

强制措施

审计法

19948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199511日起实施

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19971021日国务院第231号令发布

警告、罚款、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49条、50条、51条、52条、53

制止,或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制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保全

审计法

全国人大1994831

没收违法所得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