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审计局职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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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是依法实行经济监督的行政执法部门。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维护财经秩序,保证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审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单位、地址 名 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审计局 单位地址:白碱滩区政府二号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834009 单位电话:6983590 二、 工作职责: 1、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对本级行政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区直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程序: 1、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任务。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 4、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四、办事承诺: 1、忠于职守,严守秘密,依法审计。 2、杜绝“四难”现象,廉洁奉公,平等待人,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 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由本局工作人员相互监督。 2、外部监督:由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执法依据: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白碱滩区审计局执法依据、处罚种类简表
执法类别:审计 负责人:茆长生 联系电话 :698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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