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司法局职能概述

    区司法局位于区人民政府一号楼四楼405室,是区人民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目前,全局由副局长兼工作人员张宏伟负责全局的工作,办公室电话:6829943。受人员限制,司法局内部未设机构。

区司法局的职责有:

1、负责制定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协调作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

4、负责区公证处、远潮律师事务所、中兴路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工作,受理有关的投诉和举报,促进健康协调发展。

5、指导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白碱滩区司法局执法依据、处罚种类简表

 执法类别:司法行政       负责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 6829943                   

执法依据

  

 制定机关、制定时间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强制措施

《律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12001年修改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

4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收费(临时)标准

 

 

 

 

公证暂行条例

(试行)

19824月国务院发布

 

 

 

公证程序规则

20026月司法部发布,200281日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条例

1998925日由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11日起施行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治安处罚

32条、33条、35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19896月国务院发布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002926日司法部令第75号发布,2002111日起施行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令第59号发布,发布之日起施行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注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2000331日司法部令第60号发布,发布之日起施行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缓注册

 

 

法律援助条例

20037月国务院发布,200391日施行

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停止执业

26条、27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