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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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克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研究处理中遇到的问题。 2、调查研究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间、宗教间、教派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3、协调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事宜,负责组织开展区宗教界“双五了”评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管理和识别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4、参与制定白碱滩区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工作。 5、依法加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6、指导和监督宗教团体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权机关协助直辖市办理的各项事务;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的参观、访问事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朝觐工作;掏境外敌对势力及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活动,还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尊重穆斯林群众的风俗习惯,负责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白碱滩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执法依据、处罚种类简表
执法类别:民族宗教事务 负责人:艾山江 联系电话:682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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