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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职责 1、在市教研所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评价等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指示、教育教学理论和大纲、教材等,并协助领导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 2、根据教育局工作计划,制定教育局教研工作实施计划,并分步贯彻执行,审查各学科教研活动计划、教师教学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教研部门工作安排的实施。 3、深入第一线(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了解教育教学的真实情况,总结、推广教师中的成功经验,组织和帮助各学校教研室开展工作;研究指导和总结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教学活动和教学过程,抓好说课、听课、评课等,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并对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确引导。 4、负责组织进行教研工作考核,对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要公正合理,科学规范,要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汇总和综合分析教研工作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向学校教师反馈信息、意见和建议。 6、组织区级教研活动,如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竞赛课、信息交流、业务讲座和咨询等,并做好教育教学的新经验、信息、资料的收集、利用和推广工作,为教育教学决策和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参考和帮助。搞好对外宣传介绍工作,主办教育局《教育信息与动态》,选编本区教育教研论文集。 7、组织、管理、指导、研究教育局承担的校级、区级、市局级或省级、国家级课题,为教师、学科等的教科研工作创造条件,搞好教育教学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 8、大力加强现代化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运用、推广和普及工作,使教师更新观念,加深认识,提高水平,注重实效。 9、积极、慎重地搞好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教学改革。要支持、鼓励、帮助和引导教师勇于实践,大胆创新,要善于研究和总结,为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开辟道路。 10、抓教师的业务学习、业务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帮助教师提高自身水平,逐步形成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 11、选订和管理好教材、教参、教辅用书等;严格审批、检查教学资料的订购和印发,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12、搞好区级抽考系列工作,如命题、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