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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教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主管部门的决定、指示、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普教办民族普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3、组织制定民族中小学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4、督导民校制定校风校纪制度、德育工作标准、有关教学的各种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民校中小学计划完成情况。 5、抓好民族中小学各项常规教学和教研工作。 6、配合主任抓好民校督导、检查、评估工作。 7、做好民族中小学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8、深入基层听课每学期40节以上,了解教育教学教研的真实情况,协助主任总结、推广教师中的成功经验,配合主任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9、做好国内外教育教学的新鲜经验、信息、资料的收集、利用和推广工作,为教育教学决策和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参考和帮助。 10、配合主任积极、慎重地搞好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鼓励、帮助和引导教师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善于研究和总结,为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开辟道路。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