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督学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熟悉教育管理和幼儿园的工作,掌握教育督导评估理论、方法和技术,重点熟悉幼儿园的有关业务。

2、精通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业务,了解幼儿园教育过程和特点。

3、符合督学任职的基本条件。

4、掌握督学应具备的知识。

5、能有效地行使督学职权。

二、岗位职责:

1、在教育督导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区属幼儿园的教育督导工作。

2、对幼儿园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一般性督导检查做出具体安排,掌握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阶段性总结。

3、审理各幼儿园的《申请报告》、《自评报告》,指导各幼儿园的自评自检工作。

4、反映各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和意见,对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集体的调查研究,向督导室及有关领导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幼儿教育及衔接教育的改革与评价进行实验和推广,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提高。

6、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中学前教育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学前教育的资料档案。

7、配合其他督学一同搞好基础教育督导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