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碱滩区公证处职能概述

    白碱滩区公证处位于白碱滩区政府3号楼楼。现有二名工作人员,均具有法律大专文化程度,是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强、充满着活力的年轻队伍。

主任茅连新,男,汉族,电话:6982609

公证员宋娣,女,汉族,电话:6982609  

、证明经济合同,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办理证据保全及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四、办理提存公证;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六、办理遗嘱公证;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如招标、拍卖;

九、保管文书;

十、代拟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