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联合会理事长职责

一、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在区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联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三、全面负责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五、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街道残联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六、定期向区委、人大、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残联领导报告工作。

七、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市残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残联理事长:崔国福

联系电话:682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