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司法局设立于1991年8月,设立后,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设立了基层工作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律师办公室和公证处。1994年——1995年,区司法局和区民政局和并成立民政司法宗教事务局,1996年1月又分立,分立后的司法局下设基层工作普法办公室、律师办公室和公证处,1998年又设立中兴路司法所,由司法局和中兴路办事处共同管理。2000年底,根据国务院[2000]51号文件精神,远潮律师事务所同区人民政府脱钩,转制成合伙所。
目前,区公证处、远潮律师事务所、中兴路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仍由区司法局指导管理。
|